海葬既保护生态环境,又符合殡葬改革发展方向,是彻底解决骨灰入土占地,节约殡葬支出最有效的处置方法之一,也是今后骨灰处置的发展方向,相比于传统的墓葬、土葬方式,海葬更加环保、减少了对土地资源的占用,在国家土地资源比较紧缺的今天,意义更加重大。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与骨灰撒海活动,有利于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节俭新风尚、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是以实施惠民殡葬为出发点,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具体体现。
1.地点
地点:青岛市国家海洋局指定海域
海葬对象及参加海葬活动人员范围
海葬对象:参加本次海葬活动的逝者骨灰不受户籍限制均可参与。
参加海葬活动人员范围:参加海葬活动的逝者家属(年龄介于14周岁到69周岁之间,并且没有心脏病、高血压等任何严重疾病,不晕车、不晕船,保证正常情况下可以参与整个海葬过程)原则上不超过4人。
2.海葬费用
参加此次海葬活动的西安市户籍逝者骨灰海葬费用(其中:海葬服务费1800元/具、骨灰盒保护箱、骨灰降解容器、护灵伞、雨衣、鲜花花瓣、消毒巾、手套、生命晶石水晶纪念碑一樽)由西安市民政局承担。逝者家属前往青岛参加海葬活动的个人费用(交通费、食宿费)自行承担,事后携相关资料按照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西安市户籍居民去世后,家属自愿选择海葬、骨灰散撤的节地生态方式安葬逝者骨灰的,给予5000元奖励)办理程序在当地民政部门申请奖补。
参加此次海葬活动的非西安市户籍逝者骨灰海葬费用(其中:骨灰盒保护箱、骨灰降解容器、护灵伞、雨衣、鲜花花瓣、消毒巾、手套、生命晶石水晶纪念碑一樽)由西安市民政局承担。海葬服务费1800元/具、交通费、食宿费由逝者家属自行承担。
3.海葬活动具体流程
出发时间:
4月16日统一乘高铁前往青岛,逝者骨灰由其家属自行带往。
仪式启动:
4月17日上午在青岛市殡仪馆将逝者原骨灰盒换作用于海葬的可降解骨灰坛,并在其海葬广场举行海葬公祭仪式,原骨灰盒由青岛市殡仪馆工作人员统一焚烧。
前往指定码头:
公祭仪式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告知乘船安全和骨灰撤海注意事项,并带领逝者家属乘坐大巴车前往码头登船。
集体登船:
专人引导登船,统一发放花瓣、手套等骨灰撤海用品。
举行骨灰撒海仪式:
到达指定的撤海区域进行骨灰撤海活动,颁发海葬证书。
返程:
海葬活动当日上午结束,返回码头,返程。